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23〕440号《关于调整铁矿石期货合约交易限额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结合客户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自2023年11月20日(周一)结算时起,大商所铁矿石期货合约(I)的交易所投机保证金比例将由13%调整至15%,客户公司投机保证金比例将由18%调整至2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