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能发[2024]49号《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24]50号《关于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506合约上市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及上能发〔2024〕51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506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结合客户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客户公司保证金比例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4年6月24日(周一)结算时起,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502、EC2504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将由17%调整至1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6%,客户公司保证金比例将由27%调整至28%;
二、自2024年6月25日(周二)交易时起:
1.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506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18%,涨跌停板幅度为16%,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其2倍,客户公司保证金比例设置为28%;
2.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506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手。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