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商函〔2025〕193号《关于调整菜粕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结合客户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自2025年03月12日(周三)结算时起,郑商所菜粕期货RM2505、2507、2508、2509、2511及2601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将由7%调整至9%,客户公司保证金比例将由12%调整至14%。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