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概述
该案由江西省九江市公安机关侦办一起毒品案件时发现,后经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积极配合协査,推动王某毒品洗钱案于2016年11月3日正式以洗钱罪立案侦査。2017年1月13日,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一审宣判,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判定王某犯洗钱罪,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追缴赃款4万元。该案为江西省首例毒品洗钱案。
二、基本案情
(一)发案情况
2016年5月30日,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抓获从江西丰城市运输毒品至九江市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泉,当场缴获冰毒和麻果共计1049克。在对王某泉的审讯过程中,其手机多次显示支付宝转账信息,转移资金共计4万余元,引起办案民警的警觉。
(二)反洗钱调查情况
2016年11月,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和九江市中心支行反洗钱部门配合江西省公安机关对该线索开展调査,王某洗钱案脉络逐渐明晰,为案件的立案侦破提供了重要支持。
(三)侦查发现情况
经查,王某系王某泉的前妻,2012年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王某在明知王某泉从事毒品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使用自己的社保卡帮助王某泉交易毒资,直至王某泉被抓捕归案。2016年5月31日、6月1日,王某先后五次利用手机登录王某泉的支付宝账户,汇出资金42635元。
三、案件评析
(一)案件特征
王某系毒品犯罪嫌疑人王某泉前妻,其将个人社保卡提供给王某泉交易毒资,并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将毒资进行转移。王某银行卡账户资金交易频繁,且数额单笔均为几千元。王某泉被公安机关拘捕当日,持J行银行卡在ATM取出购买毒品资金,该资金正是由王某银行卡转入。
(二)启示
注重开展一案双查。在侦查毒品案件时,应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情报交流与合作,在查清毒品犯罪主要事实和涉案人员同时,应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情报交流与合作,在查清毒品犯罪主要事实和涉案人员同时,应对涉毒资金流转轨迹进行深人追查,摸排下游洗钱犯罪活动,实现对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的全链条打击,提升打击的量、质、效。
重点关注特殊关系人。因毒品犯罪的特殊性质,犯罪分子多采取人货分离、人财分离的手法。毒品犯罪分子的直系亲属、男女朋友、情妇(夫)等特殊关系人应予以重点关注,缜密研判是否存在洗钱犯罪嫌疑。
(资料摘自:中国洗钱案例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