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21〕785号,结合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郑商所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所和客户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幅度作出如下调整:
1、自2021年10月20日(周三)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ZC)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0%;
2、自2021年10月21日(周四)结算时起,尿素期货2112至2205合约(UR2112、UR2201、UR2202、UR2203、UR2204、UR2205)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将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将由6%调整至9%,客户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将由13%调整至16%;
3、自2021年10月29日(周五)结算时起,尿素期货2203至2205合约(UR2203、UR2204、UR2205)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将由10%调整至15%,客户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将由16%调整至21%。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